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环节长期面临周期长、程序反复、鉴定意见参考价值不足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制约审判质效的“硬骨头”。实践中,建工案件往往因等待鉴定结论导致审理周期动辄一年半载,且鉴定意见“模棱两可”导致裁判缺乏专业支撑,当事人对判决不服进而上诉、信访——可以说,鉴定环节本身已经成为建工案件领域矛盾易激化、难化解的集中爆发点,也是许多纠纷无法在基层实质性化解的“卡脖子”环节。作为扎根基层的派出法庭,雁江区法院临空经济区法庭既承担着建工案件专业化审判的任务,也肩负着就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人民法庭职责。
临空法庭建工审判团队坚持问题导向,在试行为鉴定机构打分画像、择优而鉴的举措后,继续从强化鉴定机构履职约束和优化当事人提出异议处理流程两端发力,打出规范化、高效化“组合拳”,努力以专业化审判探寻建工案件审判规律,避免因鉴定不清、不服鉴定而将争议层层上交。
一、细化鉴定要求,让鉴定机构“交好报告”,“当好参谋”
实践中,团队发现部分鉴定机构存在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问题简单罗列“原告主张”“被告主张”,形成选择性鉴定意见,将专业判断难题无进展地推回法院的现象。针对这一顽疾,法庭在《鉴定机构履职承诺书》中明文禁止该类做法,要求鉴定机构必须就争议事项进行实质性的专业分析,依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独立判断,并鼓励出具倾向性意见,切实增强鉴定意见的确定性、参考性和可采性,为化解当事人的争议提供有力且专业的支撑。
同时,临空法庭通过要求鉴定机构签署《鉴定机构履职承诺书》的工作方式,将精细化的履职要求前移至鉴定启动之初。《鉴定机构履职承诺书》明确要求鉴定机构全程实质参与诉讼活动,参加庭前会议的举证、质证等关键环节,发挥专家辅助作用,帮助审判员从专业角度厘清争议焦点、明确审理方向,让鉴定人不只“交报告”,更成为法庭的“技术参谋”。
二、推行鉴定流程分步通知书,让异议“一次提”,争议“逐渐少”
不同于一般人损鉴定,建工鉴定工程量大,过程材料多,争议事项繁杂,常见反复补证、反复提异议、异议回复后继续异议的程序损耗。为破解这一难题,临空法庭对鉴定异议环节进行全流程解构,重塑为“初稿送达—当事人提异议并附相应证据(明确范围并要求一次性全部提出)—鉴定机构根据异议出具正式稿—通知当事人提异议(明确不得就初稿未提异议部分再提异议)—鉴定机构作出回复—仍有异议则申请鉴定人员出庭”的递进式程序。在此基础上,临空团队遵循审判经验,严格依照民诉法规定制作上述各环节对应的《通知书》。每份通知书均明确对应环节的权利义务、提交异议的内容要求和时限,并特别提示“一次性提出、逾期失权”的法律后果,以规范的格式模板避免个案操作中的随意性和遗漏,督促当事人集中、有序行使异议权,切实防止故意拖延或将鉴定程序复杂化。
尤为关键的是,临空法庭确立了“异议锁定”规则:当事人在初稿阶段未提出异议的事项,后续不得再行争议。通过这一刚性约束,异议范围在程序推进中被逐步限缩,争议“雪球”越滚越小的同时,审理重点也越辩越清,既提高了审判效率,也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和诚信约束。
三、专业化审判实践成效初显,探明规律凝聚攻坚信心
上述系列举措推行以来,临空法庭建工案件的鉴定程序更加透明、可控,异议处理节奏明显加快,因鉴定意见争议导致程序回流、反复延期的情况逐渐减少。承诺书的责任倒逼与通知书的规范指引形成合力,不仅让鉴定机构职责更明,也让当事人预期更稳,庭审实质化水平得到提升,审理质效呈现向好态势。
雁江区法院临空经济区法庭建工审判团队始终坚信,建工审判的堵点就是专业化审判的增长点。团队将继续不避难点、不计繁琐、深挖痛点堵点,始终坚持在每一个案件中找规律、在每一个环节上抠细节,将继续把鉴定名录、承诺书、告知书这套“笨功夫”做扎实,以实干笃行破解建工案件长期未结积弊,让专业化审判真正成为提质增效的硬支撑。(供稿:陈苓丽、虞雁南,图片为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