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精准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发挥商事调解高效、便民、低成本的解纷优势,近日,雁江区法院快速响应,委派华蓥律合金融调解中心,成功办结全市首例《条例》施行后的商事调解案件,以“司法规范指引+专业商事调处”模式高效化解涉企争议,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案情简介:经营遇困致逾期 诉讼僵持亟待和解
2026年5月19日,雁江区法院收到某银行与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立案申请。2023年,王某向银行贷款32万元,后因经营不善出现逾期,短期还款压力较大,但还款意愿良好。
该案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审理周期长、司法成本高,还将影响当事人正常经营、损害市场主体信誉,同时拉长银行债权回收周期,不利于金融风险稳妥处置。
收案当天,雁江区法院便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适用刚刚施行的《条例》,正是检验新规成色的“试金石”。“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互利共赢”——雁江区法院迅速启动诉前专项调解机制,委派专业商事调解团队精准施策、双向疏导。
调解员没有急于让双方面对面“对簿公堂”,而是先采取 “背对背”沟通:对王某,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讲清逾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同时肯定其积极还款的态度,帮助他理性评估自身还款能力,拿出诚意方案。对银行方,调解员主动沟通,详细说明王某经营困难的客观实情,从“保市场主体就是保信贷基础”的角度,争取银行的理解与支持。当双方心理预期逐渐靠近,调解员适时组织 “面对面”协商。经过多轮细致的协调,一个双赢的方案浮出水面:王某在三年内逐年归还本金及利息。这个结果,银行看到了债权回收的明确路径和时间表;王某则赢得了宝贵的喘息空间,可以安心经营、分期履约。
首案意义:一个标杆,N种可能
此案虽小,意义深远。它是《条例》2026年5月1日施行后,全市首例成功办结的商事调解案件,至少释放了三重信号:
高效低成本:调解周期大幅缩短,诉讼费、律师费、时间成本同步降低,当事人负担明显减轻,司法资源也得到节约。
柔性护营商:不判决、不对抗、不上“黑名单”。市场主体因涉诉导致的信誉受损风险被降到最低,中小微企业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机制显成效:“法院主导+专业调解+多方联动”模式从纸面走向实践,为今后处理同类商事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间”。
该案是雁江区“法官专业指导+专业商事调处”解纷模式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条例》,持续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持续做优柔性司法服务,让低成本、高效率的专业调解成为企业解纷优选,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供稿:刘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