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执行风云|4万元当场履行+余款抵债作抚养费
录入时间:2026/3/12 9:50:24     浏览:74

近日,雁江区法院“执行110”热线骤然响起,申请执行人方某提供线索,称发现长期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接到线索后,“执行110”行动小组即刻响应、精准出击,成功将这名逃避执行多年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案。

2022年,方某向本院请求解除与李某婚姻关系并要求李某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雁江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婚生子由李某抚养,李某支付方某房屋折价补偿款12.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但李某不仅未按规定申报财产,反而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李某被拘传到案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房屋折价补偿款与婚生子抚养费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多角度进行引导,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心化解矛盾隔阂。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现场支付申请执行人4万元,本案剩余债权一次性品迭申请执行人方某应该支付未成年子女直至18周岁的全部抚养费,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该起案件的快速执结,不仅体现了雁江区法院“执行110”机制的高效,更是雁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响应、勤恳敬业的缩影。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执”的办案理念,在强制执行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间寻找平衡点,在兑现胜诉权与保障基本民生之间寻求最优解。以更实举措、更高效率、更强震慑攻坚执行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供稿:冯茜)


  版权所有: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台阳路孙家坝
电话:028-12368 传真:028-26632778 蜀ICP备14014737号-1 已访问 34657641 人次 [ 管理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