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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法院“四化并举”力推示范文本  升级司法服务新体验
录入时间:2025/9/18 11:29:47     浏览:564

资阳市雁江区法院主动“走出去”,以推广诉辩状示范文本运用为契机,畅通群众诉讼服务通道,优化诉讼服务流程,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截至8月,雁江区法院民事案件起诉状示范文本适用率达42.14%,答辩状示范文本适用率0.5%。

一是应用范围更大化。立案庭干警主动走进辖区各律所、综治中心、金融机构、调解组织等宣传诉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并依托“向阳花法官工作室”主动下沉各街道社区,将诉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作为日常普法宣传的重要一环,不断提高诉辩状示范文本的影响力,提升诉辩状示范文本的使用接受度、满意度,扩大诉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范围。

二是辅导服务更优化。雁江区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综治中心服务大厅、各人民法庭均安排专人负责辅导填写诉辩状示范文本,针对行动不便、家住偏远乡村、书写有障碍的老年人,由各人民法庭“折枝护老”法官亲自或培训当地护老监督员协助梳理案件关键信息,辅导老人尽量一次性规范、完整填写诉辩状示范文本,减少老人路途奔波,提高司法服务温度。

三是应用指引更细化。线下在诉讼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示范文本宣传展板、参考文本及空白纸质诉辩状示范文本,在导诉台和填写专区放置二维码桌牌便于随时扫描填写,线上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诉辩状示范文本的便捷性、专业性、全面性,详细告知诉辩状示范文本获取途径,让诉辩状示范文本触手可及,直接拉满办事群众诉讼服务体验。

四是反馈改进更实化。主动对接律协、司法局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开展诉辩状示范文本专项培训,系统讲解示范文本应用的意义、填写规范、注意事项,并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各方在示范文本应用中的反馈意见,针对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调整,改进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升诉辩状示范文本的实用度和适配度。(供稿:朱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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