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南津法庭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为诚信“背书”,让信用修复,公正高效保障了群众利益。
在雁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由于沟通不当产生误解,债务人在败诉后仅向债权人偿还了部分欠款,导致该案生效判决的履行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杨淋、书记员申凤华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该案双方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不仅冰释前嫌、达成共识,债务人也随即主动将剩余欠款全额还清。
债务人同时也提出因案涉纠纷影响自己征信,雁江区法院为进一步避免程序空转,切实做到服判息诉,修复债务人信用,在与该案债权人确认后,向债务人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载明债务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有费用均已支付完毕。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这一举措是雁江区法院能动司法,积极履职理念的深刻体现,也是践行“枫桥经验“的一次成功尝试,积极引导当事人的思想认识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该案当事人在收到文书时,由衷称赞了办案人员及雁江区法院的便民利民意识,在定分止争的同时,还彻底消除了当事人的担忧。
近年来,雁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做好诉前调解、诉中高效化解、诉后精准答疑,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要求,在民事审判阶段促成部分案件当庭履行、判后督促积极履行。接下来,雁江区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判后答疑、督促履行”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格局,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供稿: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