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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齐协作  联动办案促执行
录入时间:2024/8/13 11:23:56     浏览:1579

 

泸县某建材超市申请执行易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易某返还装饰装修工程款35432元。判决生效后,因易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泸县某建材超市于2024年3月11日向雁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询了易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资产,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未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陷入僵局。8月9日,雁江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值守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泸县某建材超市经营者的电话,称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某地发现被执行人易某的行踪,希望法院能尽快派人前往现场。

资阳、泸州两地相距近200公里,考虑被执行人在驱车赶来的途中可能藏匿行踪,雁江区法院及时通过智慧执行平台将协助申请提交给龙马潭区法院,龙马潭区法院在接收到协助申请之后,前往易某上班地点对易某进行拘传。同时,雁江区法院“执行110”闻讯而动,立即赶往泸州市。

两院干警紧密配合,在龙马潭区法院完成交接。在驱车回程途中,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易某展开约谈,让其充分了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不到十分钟,被执行人易某亲属就将全部欠款转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此次跨市联动执行,增强了两地法院的协作和情谊。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将树立“一盘棋”思维,继续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查人找物效率,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供稿: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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