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临空经济区法庭的梁小龙法官眉间的疙瘩解开了,他乐呵呵地对身边的同事说:“快三年了!这个案子从出事到现在,终于解决了!而且是调解的!伤者能实打实拿到赔偿款,这真是一件幸事!”
是什么疑难案件让梁法官眉头紧簇?该案又是如何圆满画上句号让梁法官喜笑颜开?
原来,2021年8月30日,原告刘某在被告杨某的砖厂上班过程中被机械压伤,随后两年的时间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产生了巨额的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后原告刘某的伤情被鉴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本案因砖厂在反复就原告的劳动能力和伤情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查以及在诉讼中申请各项鉴定,故本案自立案已审理了一年有余。原告认为被告故意拖延时间,庭审上,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不肯让步。梁法官在第三次开庭后,当机立断表示,不能再拖下去了!案情并不复杂,赔偿项目也板上钉钉,愁人的是被告杨某认为事不关己,由砖厂来赔偿即可。这可不行,判决一发,如果被告杨某不服,一纸上诉状又会拖延赔偿时间,即使到了执行阶段,若被告杨某和砖厂拒不配合,也会加大司法成本。
深思熟虑后,梁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临空经济区法庭的坝子树荫下调解。离开了严肃的审判庭,大家坐着小板凳,和着蝉鸣,梁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着重给被告杨某宣讲了《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告知其作为砖厂的唯一投资人,又没有证据证明砖厂与个人财务独立的情况下,是应当对该起工伤赔偿案件承担连带责任的。多轮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除砖厂的现有财产外,被告杨某承诺用自己的房子申请贷款来赔偿原告刘某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96万元。
“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现在造成原告受伤的结果,我和砖厂都应当积极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这不是输官司,对我来说也是学法的过程。”被告杨某最后说。至此,一起持续近三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梁法官说,办案中,我们应该带着感情办案,带着温暖办案,以公正的法、善良的心、人间的情相结合去追求最佳的办案效果。
雁江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供稿人:虞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