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宗旨,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制定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如下:
一、立案登记
01 自选立案方式
(1)网上立案。当事人可以通过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官方网或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在网上提交民事诉状等相关资料。
(2)邮寄立案。当事人通过邮寄民事诉状等相关材料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641300,电话:028-26632700)。
(3)窗口立案。当事人亦可直接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提交民事诉状等相关材料,老、幼、病、残、孕、军人军属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当事人可以直接到“绿色服务窗口”立案,不需要取号排队。
(4)预约立案。对居住在雁江辖区内,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行动不便老年人或残疾人,在无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可先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28-26632700),由立案庭人员上门办理立案。
02 一次性告知
对于群众提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立案。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要补齐的材料。
二、诉讼费交纳
1. 当事人可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法院综柜便民终端交费。
2. 当事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至本院诉讼费专户交费。
3. 当事人可直接到银行网点现金交费。当事人持银行交费凭据,到诉讼服务中心换取正式诉讼费票据。
三、查询咨询
01电话查询
当事人可通过拨打受理通知书上提供的承办人电话,查询案件信息、阅卷、开庭公告等几乎所有诉讼活动和诉讼辅助活动。
02窗口查询
当事人亦可持身份证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咨询窗口查询与其有关的案件信息。
四、诉前调解、鉴定
01诉前调解
立案时,当事人可对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标的较小的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七类案件申请诉前调解。诉前调解不收费用,司法确认书、调解书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2诉前鉴定
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七类需要鉴定的民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可在诉前进行鉴定,可明确诉讼标的数额,节省诉讼时间,便于诉前调解。
五、材料收转
01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材料收转窗口,提供材料收转服务,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窗口办理。
02对符合规定的诉讼材料通过电话联系,提交给案件承办法官。
六、判后答疑
当事人对裁判文书要求判后答疑的,可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联系法官窗口联系原承办法官或合议庭人员当场或约定时间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