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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暨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四十 法官外出办案记
录入时间:2021/5/26 10:17:00     浏览:7037

  

      雁江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理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采取狱中审理、巡回审理、上门调解等多种形式,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妥善的解决纠纷,更是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真情关怀。

法官走出法庭 狱中审理离婚

日前,雁江区法院法官王亚平远赴邑州监狱和邛崃监狱成功调解两件离婚案件,促成双方和平分手。

据悉,两起离婚案件均系男方因犯罪入狱,女方先后到雁江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因考虑到被告情况特殊,法官王亚平先后驱车前往邑州监狱和邛崃监狱开庭调解。为避免情绪激动、矛盾激化,法官在前往监狱之前都给被告邮寄了相应的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让被告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向双方阐明了《婚姻法》中有关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规定,两案原、被告争议都不大,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法官又详细地向双方阐明《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告知在签订调解协议后30内双方任一方都可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的意愿,原告撤回视为撤诉,被告撤回将排期重新开庭。

在调解协议签订完毕30天后,两案男女双方均未向法院申请撤回调解协议,雁江区人民法院遂出具了调解书,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两起离婚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开展巡回审判 服务残疾群众

512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丰裕法庭在雁江区书台路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据悉,被告于2010年遭遇车祸后高位截肢,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承办决定与书记员一起前往被告家中,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庭审此案。在被告家中,法官和书记员用一张桌子和四条方凳组成了临时的巡回法庭,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代理人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整个庭审程序严密、询问合理、举证质证充分,庭审进行顺利,审理结果将在休庭后择日宣判。

巡回法庭是雁江区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的生动体现。针对当事人地处偏远区域、身体染病患有残疾等特殊情况,为了每一名群众公平享受诉讼服务,雁江区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用实际行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彰显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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