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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周末深夜执法维护申请人权益
录入时间:2021/3/29 19:45:21     浏览:5365

执行法官周末深夜执法维护申请人权益

 

328日,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晚上十一点接到了申请人刘某的电话,刘某在电话中称其找到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黄某并将其扭送到了滨河派出所。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到滨河派出所,并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充分体现了雁江区人民法院干警践行队伍教育整顿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本案申请人是资阳市雁江区某摩托车行,刘某系该车行的经营者。201672日,黄某到其经营的车行购买摩托车,当场支付了100元购车款,后分文未付。后刘某以摩托车行名义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支付4980元购车款及利息。经公开审理判决,黄某应当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某摩托车行支付货款498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义务,故刘某于201894日向雁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同日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雁江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履行义务,并提起网络查控和“四查”,但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下落不明,于20181219日终本结案。

2021328日晚上十一点,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并将其扭送到就近的滨河派出所。执行法官到场后,被执行人气焰仍然非常嚣张,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不以为然。执行法官立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黄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当场向申请人请求,称自己很久没有工作现在确实没有钱,但是自己已经找到工作,要求申请人给其2个月宽限期,承诺自己一定会在两个月内将本金和利息全部付清。申请人最终同意了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与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时,被执行人向法院深刻检讨自身错误,请求暂不予处罚,执行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且被执行人认错态度良好,未对其进行处罚。

案件协调好后已经凌晨十二点过,申请人对执行法官不考虑休息日深夜执法办案的敬业精神和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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