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暨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九
指导调解见成效 化解纠纷促和睦
3月24日,雁江区人民法院中和法庭受辖区人民解调委会员邀请前往司法所指导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
曾某芳今年75岁,与刘某婚后共生育二个子女,分别是刘某英、刘某祥,李某英系曾某继女。曾某芳与刘某英、刘某祥、李某英因赡养问题经村社多次调解无果后,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中和法庭庭长张厚德对曾某芳三位子女从法律与情理上进行教育,引导子女们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梳理矛盾产生的原因,呼吁他们要珍惜亲情,善待自己身边的“李焕英”。最终,曾某芳与三位子女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曾某芳与李某英共同生活,李某英、刘某英、刘某祥每月给付曾某芳150元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由三位子女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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