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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并当庭兑付
录入时间:2021/3/18 10:15:07     浏览:5352

雁江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暨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四

以案释法  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并当庭兑付

 

雁江区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过程中,时刻聚焦群众热点难点,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317日,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兑付。

原告陈某系金洋花园A区某栋某单元1楼的住户,该小区系10多年的老小区,因此原告的房屋不止一次因屋顶漏水造成损害。在20201010日,原告再次发现次卧的屋顶漏水,遂通知物业查看。后经物业查看,原告得知屋顶漏水系楼上共用的厨房下水道管道因油污堵塞导致二楼的厨房渗水,而二楼业主由于一直在外务工,无人处理,故溢出的水经长时间的浸泡渗漏至原告家,使原告的房顶墙面、线路、家具、地板等多处都受到了浸泡。原告认为堵塞的下水道水管系楼上6户共用的水管,楼上6户业主应当共同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为此原告多次与楼上业主协商,但由于双方对赔偿的金额未协商一致,原告一怒之下将楼上的6户全部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拿到该案后仔细查阅了卷宗,本着邻里之间应当和睦共处的原则,首先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原告主张的损失是5万元,而被告认为原告的要求过高,必须知道原告具体损失金额后才愿意调解,因此承办法官立即对该案启动了鉴定程序。但由于该房屋系老房子,鉴定程序复杂,因此该案被多家鉴定机构退回。

承办法官考虑该案争议标的不大而启动鉴定程序不仅程序复杂、诉讼成本高,还不利于邻里之前矛盾的解决。为此承办法官查阅了相关案例的判决结果后,再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用案例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法名义,阐明了该类案件审理中可能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物质、时间及精神上的损失。同时承办法官也让当事人意识到邻里之间相互包容、互谅互让,不仅自己住着舒心,也有利于形成良好外部人居环境。最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并当庭兑付,彻底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该案的顺利解决,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不仅让当事人明白了法律的规定,也向当事人展示了案例背后所折射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邻里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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