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的工程款终于有着落了”。调解结束后,二原告万分感激承办法官。近日,雁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涉遂资眉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
据了解,二原告分别为遂资眉高速公路TJ 合同段三工区的实际施工人,2010年与挂靠重庆某劳务公司的沈某达成口头施工协议即进场施工,案涉路段2013年即完工且于2013年6月通车。完工后,二原告多次联系重庆某劳务公司和沈某要求结算及支付工程款均无果,便开启了长达7年的催款之路,期间,也通过上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无果。无奈,二原告于2020年7月22日诉至雁江区法院,为了从源头上化解各方矛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两案经过两次庭审后,承办法官决定联系各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涉案各方,特别是工程转包中间环节的沈某,对长期未结算的原因进行深入了解,耐心倾听、明理释法,经过一个月的协调,最终,各方达成调解一致的协议,被告自愿分四期给付二原告工程款300万元和125万元。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也向各方宣传了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在之后的施工中予以规范。两案的成功调解,从源头上化解了各方矛盾,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不仅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供稿:王琼娇、钟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