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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促调解  劳务纠纷得化解
录入时间:2019/10/24 8:54:01     浏览:4074

 

近日,雁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869,原告李某受尤某、蒋某邀约,在资阳市迎接某机械厂厂房更换旧石棉瓦时不慎摔倒受伤住院,同年81日经四川唯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李某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伤残,造成损害约十三万元。李某受伤时,一起做工的尤某、资阳市迎接某机械厂共垫付六万余元医疗费,后因涉事各方相互推卸责任,李某得不到进一步的赔偿,遂申请劳动仲裁,资阳市迎接某机械厂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据李某的自认:即资阳市迎接某机械厂违法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尤某,判决资阳市迎接某机械厂对李某不承担用工主体资格。原告李某又于2019823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资阳市迎接某机械厂及尤某、蒋某承担损害责任。

案件受理后,为查明该案系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这一基本案情,承办法官开庭前主动查阅了劳动仲裁和确认劳动关系案的案卷材料;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和引导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庭审时在各方当事人抓不住争议焦点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引导,但终因各方当事人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对案件事实各执一词,又无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案件,该案到庭审终结时,该案系雇佣还是承揽的基本事实仍无法查明,该案只能按照证据规则进行判决。

考虑到原告李某确系在务工过程中受伤致十级伤残,系弱者,而判决结果势必会因其举证不力而导致不好的效果。虽然尤某当庭拒绝调解,但承办人根据对案件法律事实的充分了解,认为本案有很大调解可能性,并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利用休庭后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的间隙,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情与法的阐释,各方当事人由情绪激动、恶语相向转向相互理解,愿意握手言和,但当事人仍因赔偿金额大小等细节问题锱铢必较,眼看就要谈崩,法官果断地停止了调解。第二天,法官对每位当事人单方进行沟通,在安抚好各方情绪及释明本案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再次组织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最终案结事了。(供稿:陈芳 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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