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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动“上门”调解  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录入时间:2019/10/24 8:54:01     浏览:4056

 

因考虑到原告年纪较大,且重病住院,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对案件进行了调解。

本案中夫妻双方系再婚家庭,且已有十几年婚龄,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原告要求离婚。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已经年迈,且原告在医院就医。法官来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对该起案件进行细致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刻意放慢节奏,以便让双方清晰表述,在法官的耐心询问下,双方当事人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法官也仔细聆听当事人的陈述,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好调解和好工作。但原被告均表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和好,愿意离婚,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自愿离婚的协议。双方均对法官方便当事人、为民司法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此次“上门”调解,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展现了法院的“温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供稿: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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