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区法院丰裕法庭法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2月,案外人杨某前往江苏某某孵化有限公司商谈并签订鸡苗订购合同,杨某返回资阳后将其与江苏某某孵化有限公司签订的鸡苗订购合同转让给丁某君。然而,因江苏某某孵化有限公司违约、运输途中鸡苗死亡等原因,给丁某君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丁某君将江苏某某孵化有限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其赔偿。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觉得该案争议较小,有调解基础,且被告存在特殊情况,远在千里之外,往返两地难度较大,为切实帮助当事人减轻诉累,减少诉讼成本,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决定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释法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赔偿款给丁某君后,丁某君撤诉。
近年来,区法院不断借助“互联网+”探索完善调解方式,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便利当事人的同时缩短了办案时间,延伸了办案空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区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供稿: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