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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到雁江一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录入时间:2019/4/24 16:56:40     浏览:3339

 

为加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415日,在我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雁江区第一小学法制副校长叶志勇法官到雁江区第一小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课。

课上,叶庭长通过讲故事、举例子等方法从胎儿时期到成年的各个阶段所对应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生动形象的介绍,并重点讲授了胎儿的继承权和接收赠与的权利、小朋友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小朋友骑共享单车对不对等法律小知识,让广大师生在法制课中了解到在自己在什么年龄,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此次法制宣讲,让国家安全教育走进了校园,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对平安校园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全校师生课后纷纷表示,一定要严格学习和遵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供稿:叶志勇  杨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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