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起诉离婚案件,让一对六旬夫妻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原告男方熊某与被告女方彭某于1980年6月相识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两子女。原告诉称与被告从小相识,从恋爱至结婚生子夫妻感情较好,原告在2014年3月患病瘫痪后,被告嫌弃原告无能、没本事,经常恶语相向,万般刁难,原告先后于2016年5月、2018年4月起诉至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后,被告旧性不改,变本加厉,致夫妻感情破裂,故第三次诉请区法院判令离婚。
原告熊某在起诉时提交回避申请,故原由区法院保和法庭审理的案子经院领导审批改由区法院中和法庭审理。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得知原、被告双方并不是真正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只是生活中缺少沟通,一些琐事导致双方有歧义发生争吵,矛盾激化。此后承办法官通知原、被告双方及子女来法院做一个调解沟通。在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打开心扉,和好如初。两位老人表示今后一定会在生活上多关心对方,相亲相爱不离不弃。(供稿:王茂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