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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件
录入时间:2018/10/24 11:29:10     浏览:3683

 

10月16日上午,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雁江区原林业局局长张华峰涉嫌受贿一案。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区纪委、区监察委、区林业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干部40余人到庭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张华峰在担任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包某某在建设项目招标条件备案、增加建设项目工程量、决定工程项目管材采购方案、协调乡镇政府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包某某谋取利益,并先后五次收受包某某所送现金共计90.6万元、五粮液酒四瓶以及中华牌香烟四条。
法院认为,张华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90.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华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结合张华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区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张华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的活动,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时刻警钟长鸣,不断自我剖析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供稿: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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