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录入时间:2018/9/3 10:40:29   来源:办公室  浏览:783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审判、执行(负责承担审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心,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为重点,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执法办案抓精品,司法为民抓精细,规范管理抓精准,队伍建设抓精良,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年共审理各类案件9282件,结案8999件,结案率97%,审限内结案100%。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审理公诉案件595877人,审结554776人,结案率93.6%。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73件,审结4804件,结案率96.6%。一是关注民生。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93件,合同纠纷案件2837件,侵权权属纠纷案件512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418件,执结3354件,执结率98.1%。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案件2132件,拘留61人,有力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现有公务员编制139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数132人,内设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调解中心、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管办及八个派出人民法庭。在编实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8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本年收入合计455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3.92万元,占100%

2017***本年支出合计367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82万元,占54.9%;项目支出1656.32万元,占4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40.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0.5万元,增长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42.7万元,增长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300.52万元,占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76万元,占5.1%;医疗卫生支出81.85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05(款):2016年决算数为3300.52万元,完成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装备采购计划未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18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支出决算为8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项):支出决算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7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15万元,完成预算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制定公务用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用餐人数、接待标准,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万元,占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我院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0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9.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17辆、囚车1辆、中型客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69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0.37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同级法院交流学习及上级检查及指导工作等。其中:无外事接待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我院制定公务用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用餐人数、接待标准,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6.75万元,增长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我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0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三是加强政府会计制度、新预算法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5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业务费主要用于日常消耗,很难产生经济效益;二是绩效自评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有一定的难度;三是绩效评价指标没有一个共性指标库,特别是效益指标方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尽量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完全反映专项资金的投入产出和效益;二是为确保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监督好资金的使用,特别要是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三是绩效评价指标首先要有一个全面的绩效指标库,使绩效评价有参考依据。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205(类):指保障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指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upload/2017决算公开报表.xls


  版权所有: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台阳路孙家坝
电话:028-12368 传真:028-26632778 蜀ICP备14014737号-1 已访问 25012721 人次 [ 管理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