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雁江区人民法院出台意见 服务保障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
录入时间:2018/8/28 10:38:22     浏览:7831

  

为全面贯彻区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区法院按照区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于2018822日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区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 为雁江加快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为雁江加快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和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共三个部分10条,分别从充分认识区委五届四次全会两个《决定》的意义、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推动两个《决定》的落地落实、优化服务机制确保两个《决定》取得成效三个部分将法院依法履职融入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意见》提出,区法院要坚持服务大局和执法办案相结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依法惩罚犯罪和依法保护人权相结合,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及有力规范引导相结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坚持促进依法行政与保护群众权益相结合,实质性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持续优化司法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整合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功能,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市一道靓丽的名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法院推动落实区委两个《决定》的具体举措和创新作为,为雁江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版权所有: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台阳路孙家坝
电话:028-12368 传真:028-26632778 蜀ICP备14014737号-1 已访问 31149778 人次 [ 管理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