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执行大会战”拘留第一人
8月29日上午,在省高院的统一组织下,“执行大会战”启动,区法院全体参战干警快速行动,对一名“老赖”进行了拘留。
“执行大会战”活动中,申请人袁某全力配合执行法官,在某茶楼找到被执行人江某,并将其拘传到区法院。袁某申请执行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江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袁某借款52万元。因江某逾期未履行义务,袁某于2017年5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同日立案受理。执行中,区法院依法向江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江某拒收,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任何案件款。
询问中,被执行人一开始称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后迫于压力坦白其有拆迁房2套,门面3间。应被执行人江某要求,承办法官通知申请人袁某到庭组织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拒绝当庭履行部分案款,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且因被执行人江某未如实申报财产,区法院依法作出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供稿:张莹莹)

执行法官询问财产情况

当事人被拘留
资阳首起拒执案在区法院开庭宣判
8月29日下午3时,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某、彭某拒不执行生效文书法律义务案件,此案系资阳市首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唐某与彭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经区法院调解,确定被告彭某偿还原告邹某贷款391592元,被告唐某承担273236元的连带清偿责任。唐某与彭某在调解书生效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区法院执行法官将唐某所有车辆查封,并限其于2017年7月5日前交出被查封的车辆。唐某在限定期限内拒不交出查封车辆,7月6日被通知到区法院后仍拒绝履行,并声称已将法院查封的车辆卖掉,无财产履行。区法院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并就唐某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车辆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将唐某移送公安机关侦查。7月20日,唐某被雁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执行人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交出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
8月29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唐某涉嫌拒执犯罪一案,区检察院出庭公诉。法庭上,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院从宽处罚。法庭认为,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隐瞒转移人民法院查封的车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庭宣判,判处唐某有期徒刑6个月。听到宣判后,唐某后悔不已。
这是资阳市首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此案的审理,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具有深深的警示教育作用,任何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供稿:王姣)

法庭审理中
两地法院联动配合 成功追踪被执行人
在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行动中,区法院与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紧密协作,成功找到一件劳动争议案件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李某与资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雁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李某应当支付申请人违约金10万元。资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通知李某配合,李某均躲避不露面,拒绝支付相应违约金。
8月30日下午2时,申请人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李某在龙泉驿区法院因另一民事案件出庭。得知情况后,区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何湘立即和龙泉驿区法院取得联系,说明相关情况,请求龙泉驿区法院协助将被执行人暂时控制,并安排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龙泉驿区法院。下午3时左右,区法院干警赶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此时,龙泉驿区法院已将被执行人李某控制。在龙泉驿区法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区法院干警于下午17时顺利将被执行人拘传。
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义务,且不申报财产,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被执行人李某肢体抗拒执行,对执行法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在场法警迅速制止其反抗行为,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供稿:张龙)

雁江法院“执行大会战”持续加力
行动两小时拘留2人
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第二日,区法院执行陈某与杨某、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二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根据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杨某、阳某应偿还陈某榨油机款26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约谈,二位被执行人均拒绝到法院履行义务。承办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相关线索,走访两被执行人工作单位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领导代为通知其到法院解决债务问题。
8月30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阳某被传唤到法院后,因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合议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阳某拘留十五日。(供稿:张莹莹)

被执行人捺印
区法院召开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
暨新闻发布会
8月30日下午3时,区法院召开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暨新闻发布会。10家省级驻资及资阳本地媒体受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法院干警向到场79名被执行人集中送达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申报财产表。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华向被执行人宣讲了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并详尽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被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湘首先向应邀到会的媒体记者通报了此次“执行大会战”行动的背景和最新工作成效,敦促被执行人提高诚信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义务。他表示,区法院一定严格贯彻上级法院重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以强化执行实施主动性,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提升执行行为规范性,彰显司法权威。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联合政法各部门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提高社会影响力,推进依法治区和社会诚信回归;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薄弱环节,注重政策法律、制度机制和经验方法的实际应用,提升案件质效;继续强化法院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阳光执行落到实处。(供稿: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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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区法院“执行大会战” 大捷
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区法院“执行大会战”期间,统一调度干警54人,出动警车8辆,找到被执行人29人,扣划存款42.15万元,查封房产15套,查封车辆11台,拘传被执行人15人,实施拘留10人,发布失信名单74人,公开曝光20人,公开审理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人,集中约谈79人,集中兑付案款金额172.31万元。期间采取强制措施后有4案4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8.6万元。集中执行案件26件,执结案件19件,共执行到位金额193.28万元。执行网拍平台拍卖成交15个标的物,成交总价453.57万元,溢价率18.18%。在协执单位、第三人处暂扣被执行人案款77万元,促成和解3案,和解金额242万元。邀请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区检察院等单位相关领导6人,驻资媒体10家全程见证监督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