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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执结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录入时间:2017/1/5 9:47:36   来源:执行局  浏览:6314

凝心聚力  直面问题

——区法院执结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合同纠纷

 

区法院执行干警凝心聚力、直面困境、构筑强制执行威慑力。20161229日下午,执行局共组织26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对坐落于某小区的房屋进行强制交付,圆满执结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2016713,区法院受理执行吴某甲、吴某乙申请执行资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某小区二区4号楼底层及3号楼底层自19轴起至与4号楼相邻处止面积为1162.5的营业用房及两个车位交付与申请人。该案在诉讼阶段历时4年,涉及三名案外人占有使用争讼标的,几方当事人积怨已久难以调和,强制执行难度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多次实地走访,查看房屋实际情况,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始终拒绝主动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议,深入分析法律关系,讨论办案思路,寻求办案突破口,最终确定“化繁为简”,多重争议逐步解决的行动方案。

执行当日,法警提前拉好警戒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承办法官当场组成合议庭,结合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将合意庭意见告知、解释给在场当事人,并组织双方对涉案房屋的位置、门牌号、间数进行了确认,进行现场强制交付,双方均无异议。至此案件圆满执结。(供稿人: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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