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衍生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当事人陈老汉激动地感谢道:“李法官,辛苦你了,非常感谢你为我们排忧解难。”
2016年2月,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陈某驾驶摩托车将李某撞伤,李某向区法院起诉陈某及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李某进行了相应额度的赔偿。2017年8月,因陈某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在向李某进行赔偿后,依法向区法院起诉陈某,要求追偿赔偿款24408.20元。
送达文书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陈某的家庭十分困难,对保险公司起诉的金额的确拿不出来,希望对方能够宽容一点。承办法官考虑到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是这笔钱对于本身就十分困难的被告来说确系天文数字,于是通过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向他们陈述被告的现状,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能够协商调解此案,同时联系了被告方,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款,分析利害,希望其尽最大努力给付赔偿款,在经过来回多次的电话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初步口头调解意见。
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就近在伍隍法庭开庭,最终双方达成了书面调解意见,并对追偿款当庭进行了兑现。(供稿:石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