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自友同志全票通过当选
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6年12月10日,在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全体代表民主投票选举,汪自友同志获全票通过当选为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汪自友同志《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区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法院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对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是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以及汪自友同志在代理院长期间工作成绩的肯定,是对其担任雁江区法院院长的高度信任和期望。
汪自友同志表示:今后五年,区法院将根据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雁江抢抓“成资一体化”发展机遇,建设内陆开放前沿区、产业示范区、临空经济优势区,建设“四个新雁江”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供稿:张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