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宋某与被告黄甲、黄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区法院依法分别对两名被申请人实施司法拘留,两名被申请人迫于法院强制措施压力,8月10日,终于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7月4日、8月4日我院分别对同一执行案件两被执行人黄甲、黄乙做出了拘留决定。黄乙被拘留后,承办法官仍然想尽办法做黄甲、黄乙的工作,希望能执结该案。8月8日承办法官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黄乙,询问黄乙履行债务的具体措施,黄乙告知承办法官自己的家属正在积极筹款,希望申请人宋某能多给一点时间。
8月10日,承办法官再一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黄甲进行调解,黄甲与宋某均愿意和解,但就和解条款有不同的意见。在承办法官的再三协调之下,宋某与黄甲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黄甲、黄乙偿还宋某27万元,其中12万元当日支付,剩余15万元黄甲、黄乙在2017年1月24日前分期给付完毕。在黄甲支付了12万元的当日,承办法官向拘留所发出撤销拘留决定书,黄乙得以离开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