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大力实施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8月11日上午,区法院丰裕人民法丰裕镇集合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
7月21日,丰裕法庭受理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在立案时得知被告宋某某因骑摩托车摔伤了腿,出行需要拐杖,承办法官综合考虑该案件情况,为方便被告诉讼,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家中。
8月11日,承办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到达原被告家中,在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向原被告双方讲解法律法规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希望双方可以协商,因被告拒绝协商,承办法官于九点准时开庭审理该起离婚纠纷案,在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纠纷经过,考虑到王某某与宋某某的婚生子、婚生女已成年且都组建了家庭,特意仔细询问两名子女对他们离婚有无异议,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诉中原告表示坚决要离婚,被告则坚持不同意,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最终决定择日宣判。

巡回审理现场